常見問題

一般問題

我們認為這必須視不同人而定。
有的人需要被告知,因為他可以運用自己的時間,作醫療的決定,完成心願、交代後事,坦然面對生命的終點。
有的人卻不希望知道,因為死亡的威脅太大,當壞消息來到自己面前,卻尚未做好面對病情的心理準備時,會造成心理壓力過大,可能導致自我傷害的行為及想法。
因為人有自主性,人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當然也有知道自己疾病狀態的權利。
但是當要選擇告訴病人真實病情時,要先確定病人在獲知病情後,不會做出自我傷害的行為。

首先,必須確定病人想知道自己真實的病情。

之後建議可參考以下幾點原則:
1病人在被告知前已找到活下去的理由。
2與病人有某種程度信任的關係。
3告知者的語詞要委婉。
4掌握告知的時間。
5知道如何處理病人在被告知病情後產生的情緒。
6對病人保證不會遺棄他。

此外,當病人被告知病情後可能有錯綜複雜的情緒變化,也可能會時而逃避,時而面對,必須以愛心與支持的態度接納病人所有的情緒。

生命教育

《病人自主權利法》,是台灣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也是全亞洲第一部完整地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
適用對象不再僅限於末期病人,而是擴大為五款臨床條件;從立法宗旨來看,除了保障病人醫療自主、善終權益,也旨在促進醫病關係和諧,可以說是超越個人性的保障,進而擴及家庭、社會性的權益。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指的是病人、家屬、醫療團隊三方在醫療機構進行的溝通過程,也是簽署「預立醫療決定」的先決條件。

主要目的是為了讓您與您的家屬諮詢專業團隊的意見,並與他們討論當自己面臨特定臨床條件、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醫療機構或醫師應該處理的方式。您可以在諮詢過後,事先做出決定,簽下預立醫療決定書。

*請注意,「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是自費門診,詳細收費內容需依各醫院規定。

具完全行為能力的意願人本人,與二親等內親屬最少一人以及醫療委任代理人(若有指定),齊同至醫療機構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諮商完成並取得醫療機構核章,請兩位見證人見證或公證人公證後,將預立醫療決定書上傳資訊系統並註記在IC健保卡即可。
「預立醫療決定書」除了保障末期病人,還擴大到其他四種臨床條件病人,且拒絕醫療的範圍還包括,不接受鼻胃管灌食等延命措施範圍。

「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僅針對末期病人,拒絕接受維生醫療以及心肺復甦術。

安寧諮詢

安寧療護是由一組醫療專業人員,用完整的症狀緩解醫療以及愛心陪伴末期病人走完人生最後一程,提供身、心、靈的全人照顧,並且協助病人及家屬面對死亡的各種調適,讓生死兩無憾!

每一位病人住在自己的病房中接受原主治醫師的照顧,若因末期疾病不想住在安寧病房時,仍可住在原本自己的病房但改由原安寧療護團隊照顧。

當末期病人接受安寧療護服務,身體健康好轉後,可向原照顧團隊申請安寧居家療護,只要負擔醫護人員的交通費用即可。

每個人的生命都很寶貴,即使是在走到人生終點時,也應該得到良好的照顧。末期病人和家屬所需要的並非侵入性且增加痛苦的治療,也不是放棄不理會,而是尊重他們、減輕痛苦、照顧他們,讓病人擁有生命的尊嚴及完成心願,安然逝去;家屬也能勇敢地渡過哀傷,重新展開自己的人生,這就是安寧療護的終極目標。

不是!
大多病人尋求安樂死,是因為他太痛苦,希望早日解脫。安寧療護則是透過專業團隊,協助末期病人渡過最後一段安適、有意義、有品質的生活,而盡一切努力照顧病人,讓他們安樂活到最後一刻,絕不會不給予醫療行為,而刻意結束病人的生命。
安寧病房與一般病房最大的差異是希望提昇病人的生活品質,將目標由治癒疾病轉向「積極的症狀控制」。只要對病人有幫助的處置,醫護團隊皆會盡心盡力協助病人減輕不適症狀,都可執行。
當症狀控制穩定後,病人也可以出院,銜接安寧居家,由居家團隊繼續提供持續性的照護,所以說安寧病房並不是一個等死的地方。
安寧療護的服務對象為末期病患,衛福部於2022年5月24公告擴大「住院安寧療護」以及「安寧居家療護」適用對象範圍(健保醫字第1110106622號),包括共5大類:
癌症末期病人
末期運動神經元病人
主要診斷為下列疾病,且已進入末期狀態者:
(1)老年期及初老期器質性精神病態
(2)其他腦變質
(3)心臟衰竭
(4)慢性氣道阻塞,他處未歸類者
(5)肺部其他疾病
(6)慢性肝病及肝硬化
(7)急性腎衰竭,未明示者
(8)慢性腎衰竭及腎衰竭,未明示者
(9)末期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Myelodysplastic syndromes,MDS)
(10)末期衰弱老人
符合病人自主權利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所列臨床條件者
罕見疾病或其他預估生命受限者
若希望入住安寧病房,必須帶著原醫院開立的病歷摘要與相關的檢查報告,至有提供安寧療護服務的醫院掛號就診。
如果病人不方便或無法就醫時,可由家人帶著病歷摘要至門診掛號與醫師討論;另也可經由急診方式入院,由醫療團隊評估是否需接受安寧療護服務或是轉介其他服務。

當末期病人對積極性治療無明顯成效時,可考慮接受安寧療護。安寧療護強調的是照顧病人的理念,希望以『尊重生命』的態度,由專業的醫療團隊(包括醫師、護理人員、社工師、心理師、宗教師及志工等),提供兼顧身、心、靈的照顧,陪伴病人及家屬走過這辛苦的過程。

安寧療護提供的服務模式分為:安寧住院、安寧共同照護、安寧居家,目前更逐步將照護大傘擴張至社區與長照機構,期待能照顧各個角落的末期病人。
安寧療護在身體照顧部份提供藥物及非藥物的方式,處理因疾病所引起不適之症狀,並給予病人各項舒適照顧的服務(例如:傷口護理、疼痛控制、水腫護理……等)。社會心理及靈性層面,團隊會評估病人及家屬心理問題與需求提供諮商,協助處理各種心理、情緒問題,達到全人、全家、全隊、全程的四全照顧。
安寧療護是每一個人的醫療權益,目前安寧服務都有健保給付。
安寧照顧基金會也有提供弱勢關懷補助、急難救助和喘息服務,讓您安心陪伴家人走完人生旅程。
和一般病房相同,安寧病房同樣也鼓勵家人陪伴,對病人而言親情的溫暖是無法取代的珍貴。
若家屬照顧人力無法負荷,可視需要請看護照顧,有經濟困難者,可與醫療團隊討論,尋求社會資源的協助,安寧照顧基金會亦提供弱勢關懷補助,需要的病家可以透過本會合約醫院/機構安寧團隊提出申請。